征地補償安置問題是征地中的核心問題,是引發(fā)征地案件的最主要誘因。法律上對于征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本來就不高,很難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現實中又出現有的村集體組織發(fā)放征地補償款時卻遭到地方政府層層截留,最終發(fā)放到被征地農民手里補償款已基本剩余不多;有的村集體在背后無形的手操縱下,以各種理由不發(fā)入補償款;有地征地補償款遭到村官以各種其他理由被“合理”分配。今天我們來了解下,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怎么合理分配到戶?
土地補償費分配給集體組織還是個人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總的來說,被征地根本上講是屬于農村集體所有,被征地的農民實質是享有該承包地的使用權,那么土地被征,原則上土地補償費歸集體所有??傮w歸集體所有,歸集體所有。
集體和個人應當如何分配?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規(guī)定》第十五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用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根據這個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主要支付給被征地人,具體的比例由省級政府決定具體的分配辦法。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對于土地補償費具體的分配辦法,可以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民主決議,在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前提下決定具體的土地補償費的分配辦法。
安置補助費該給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棄統(tǒng)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請求發(fā)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安置補助費的,應予支持。所以,被征收人有權放棄統(tǒng)一安置,請求支付安置補償款。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怎么分配?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fā)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由此可以看出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
在實際分配時應注意區(qū)分如下幾種情況:
1、為了分配土地補償費,以不正當手段遷入戶口,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
2、為了成就某種便利條件而將戶口遷入,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如許多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就讀條件中包括戶口所在地,部分家長為子女擇校而將子女的戶口遷入親戚處;
3、因在大中專院校就讀而將戶口遷出,其父母仍以集體經濟組織的基本生產資料為經濟生活保障,為確保其安心學習所必要的生活費用,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
4、大中專院校畢業(yè)后又將戶口遷回,已屬居民戶,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來源,雖然未將戶口遷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應當以戶口在本村認定其分配資格;
5、已嫁入的婦女,戶口已遷入,應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責任田,如未收回,其作為農民的合法權益未被侵犯,不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
6、確系本村新生人口,根據法律規(guī)定,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戶口手續(xù)未辦好而拒絕發(fā)放,只要能夠確認征地補償費產生于其出生之后,就應當認定其分配資格。
被征收人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的法律,有任何相關的問題及時咨詢律師,通過法律的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獲得相應補償。其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
集體土地征收中主要被征收人應包括:所有權人;土地他物權人;地上物所有權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承包人或承租人等權利人。集體土地被征用,土地補償款是補償給集體平均分配?!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獲得相應補償。其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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