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很想自己的家被拆遷,但是總有例外的情況,也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會被拆遷,只是在舊城改造的時候,可能對一些局部的老城市進行全新的改造,改善一下生活壞境和勞動環(huán)境,這樣才會涉及到拆遷。那么舊城改造的時候,可以強制性拆遷嗎?
一、舊城改造可以強制拆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舊城改造時,如果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拆遷部門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強制拆遷房屋,但不得暴力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的執(zhí)行主體是政府,動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職權,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政府承擔。司法強制拆遷的執(zhí)行主體是法院,動用的是司法力量,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法院承擔。
2、效率不同。行政強制拆遷不受訴訟的影響,即不論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訴訟的法定期限之內,不論他們提起訴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能夠勝訴,均不停止行政強制拆遷的執(zhí)行。因此,行政強制拆遷具有系政府內部直接審批執(zhí)行、不受訴訟的約束等效率較高的特點。而房地局申請司法強制拆遷是以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訴訟,訴訟是否終結,以及房地局是否勝訴為前提的。
3、社會公信度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由作出裁決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請執(zhí)行,政府其他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監(jiān)督。被執(zhí)行人若認為裁決或者執(zhí)行裁決的強遷不當,因無阻止行政強制拆遷的法律救濟渠道,以致行政強制拆遷過程中被執(zhí)行人與政府的對立和沖突時有發(fā)生。行政裁決進入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決主動接受司法監(jiān)督的程序,相對于行政強制拆遷而言,其強制執(zhí)行的社會公信度亦就更高。
三、除威脅到其他人人身安全的建筑一定要被拆除外,危房處理都要本人自愿
什么樣的房屋會威脅到他人人身安全呢?D級危房。
確定為D級危房的標準是:
地基基礎:地基基本失去穩(wěn)定,基礎出現局部或整體坍塌;
墻體:承重墻有明顯歪閃、局部酥碎或倒塌;墻角處和縱、橫墻交接處普遍松動和開裂;非承重墻、女兒墻局部倒塌或嚴重開裂;
梁、柱:梁、柱節(jié)點破壞嚴重;梁、柱普遍開裂;梁、柱有明顯變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嚴重,有歪閃和局部倒塌;
樓、屋蓋:樓、屋蓋板普遍開裂,且部分嚴重開裂;樓、屋蓋板與墻、梁搭接處有松動和嚴重裂縫,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閃,部分屋蓋塌落。
若涉案房屋系D級危房,且其存在影響到了相鄰其他建筑或人員的安全,即對公共安全構成了潛在危害。此時住建部門或地方政府有權通過作出“解危排險通知”來對涉案房屋實施拆除。
除了這種特殊情況外,任何對村民房屋進行處理的行為都要在村民知情且自愿的基礎上進行。這樣能避免出現很多不必要的矛盾。也不會背離好政策的好初衷。
舊村改造,如果只是重新規(guī)劃改建,并不涉及土地性質的變更,則不屬于征收拆遷,拆遷人即實施主體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如果涉及到土地性質的變更,即集體土地征收變?yōu)閲型恋?,或者原本就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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