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我家的房子給強拆了,說是“司法強拆”,程序合法,但是除了征收公告,其他的任何材料我都沒有看見。想請問一下,這種強拆程序不合法的情況我要怎么辦?近期,我們接到了類型的咨詢,那么針對這個情況,我們今天來聊一聊。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唯一合法的強拆只有司法強拆。一般來說,在征收方與被征收方談不攏補償,而之后被征收方又盲目的消極拒拆的情況下,最后的結果有可能就是司法強拆。司法強拆百姓是無法拒絕的,但拆遷方所說的“司法強拆”行為本身合法與否,這是值得商榷的,被征收人必須要明白這一點,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實際操作中,不少當事人都會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被迫進入了司法強拆環(huán)節(jié),那么房屋遭遇司法強拆,還有救嗎?須知,政府方所謂的“司法強拆”也能不合法,被拆遷人要善于做出正確判斷,善于維權。
在實踐中,拆遷方的強拆行為偶爾會在催告程序上出現(xiàn)錯誤,或是不履行催告程序便直接強拆,或是催告程序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要件。
那么,催告程序應該滿足哪些要件呢?被拆遷人掌握了這方面的知識,不僅可以在強拆發(fā)生時與拆遷方據(jù)理力爭,還可以在強拆發(fā)生后主動維權。
依據(jù)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合法的催告程序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書面形式作出。書面的催告書是拆遷方證明自己強拆行為合法的重要證據(jù),因此法律要求拆遷方要以書面形式作出催告行為,并留底保存。如果拆遷方僅僅派工作人員到現(xiàn)場或者通過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被拆遷人自行拆除房屋,被拆遷人有權拒絕。
第二,必須載明法定事項。依據(jù)行政強制法規(guī)定,書面的催告書必須載明以下事項:(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務的方式;(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在以上內容里,第(四)項內容是實踐中拆遷方最容易忽略的。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在強拆到來之前,法律必須保證被拆遷人還有機會陳述事實并進行申辯。否則,該催告書會因不符合法律要件而被認定為違法行政行為。
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時,被拆遷人應該怎么辦呢?
被拆遷人要明確,催告程序是強制執(zhí)行程序的一部分,如果催告程序不合法,可能會導致整個強制執(zhí)行程序不合法。在行政案件中,程序正義非常重要,如果可以認定程序違法,則可以認定強拆行為不合法。
面對非法強拆,被拆遷人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的方式維權。如果在強拆之后土地被非法占用,還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查處違法行為。
建議大家,可以先提起行政復議,因其耗時較少,費用較低,如果復議不成,還可以通過訴訟進行維權。更重要的是,確認強拆違法只是維權的基礎,獲得合理補償才是最終目的。行政復議的手段較為溫和,可以促使拆遷方啟動談判,產(chǎn)生的維權阻力也相對較小。
當然,如果拆遷方的態(tài)度較為強硬,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維權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jù)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作出強制執(zhí)行決定前,應該先催告當事人自行履行義務。原因在于,一旦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行政機關往往會采用強制手段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容易造成矛盾。因此,在強制執(zhí)行的程序中,法律要求行政機關要足夠“謹慎”,從而在事前規(guī)避掉不必要的風險。
誠然,強拆程序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不符合法定條件,都有可能導致整個行為違法。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遭受強拆后起訴時效依據(jù)不同的起訴而定,如果是行政訴訟的,應該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最長不超過20年,如果是民事賠償訴訟的,起訴時效為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
拆除違章建筑的程序是怎樣的?(一)查明事實階段即查清違章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情形,是否已經(jīng)行政執(zhí)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jīng)查處的
違建,也就是違法建筑或者違章建筑,目前法律上并沒有具體的定義,但是各省市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
一個合法的強拆究竟要走哪些程序,這些程序究竟如何對拆遷戶的利益起到保護作用。《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zhí)行權的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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