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強行拆除農村違章建筑嗎?
楊勇北京京鵬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7-30 10:52:10
對于農村的違建,法律是這樣規(guī)定的,當事人在無土地規(guī)劃、準建手續(xù)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①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②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③可以并處罰款;
(2)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在鄉(xiāng)、村莊規(guī)劃區(qū)內未依法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而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程序是這樣的:
按照《行政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程序為:
(1)、立案。
(2)、調查取證。
(3)、作出處罰決定前,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4)、當事人可以進行申辯,行政機關進行復核。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5)、聽證(非必經程序)。
①告知當事人聽證的權利。行政機關在對違法行為調查終結,擬作出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的,應當履行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的義務。
②聽證內容告知。當事人在3日內提出聽證要求的,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舉行7日前書面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主持人等事項。
(6)、審查和決定。
(7)、決定處罰(包括決定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移送司法機關)。
(8)、送達。行政機關應當在宣布行政處罰決定后當場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被處罰人。
(9)、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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