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政府可以強拆嗎?
張貴川北京京鵬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7-16 10:23:26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上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p>
又根據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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