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是由哪個部門發(fā)放的?
顧偉北京京鵬律師事務所律師
回答時間:2020-07-04 11:15:24
一、 各項補償要在3個月內支付完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無論是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還是安置補助費,都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支付完畢。(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擬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二、 征地補償工作由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提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過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某些地方由鎮(zhèn)政府甚至村委會全權負責征地補償安置實施的情況,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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